1. 挂号患者:1号窗口(持身份证建电子卡,现无实体卡)
2. 优先患者:4号窗口(持优待证、残疾证、军人证,急诊、卒中、65岁以上患者优先)
3. 门诊交费患者:2—8号窗口(持挂号票或提供登记号进行交费)
4. 发票窗口:9号窗口(患者拿收费单在2—8号窗口进行排队,排到窗口收费员拿收费单到9号窗口进行打印换取正式发票)
5. 自费患者:可关注微信公众号,手机办卡、挂号、交费
温馨提示:医保慢性病、特殊病,交费前提前告知收费员,无需出示相关证件。
注: ①持河北省无偿献血荣誉证和身份证,免交普通门诊诊查费自费部分。
②城乡医保慢性病门槛费400元,特殊病门槛费500元,职工医保慢性病及特殊病无门槛费。
③普通医保门诊交费报销,在职人员报销50%,限额2000元。退休人员报销60%,限额2500元。超出部分不予报销(自费药品及特殊检查不在医保范围内,不报销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