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中国,每年大概有30万名末期器官功能衰退的患者在等待接受器官移植手术。然而实际只有略超过1万人有机会接受器官移植,还有将近29万人在名单上排着队,等待着重生,或者死亡。
捐献和移植知识
自2024年5月1日起,《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》正式施行,每年5月份是"河北省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宣传月"。
人体器官捐献是指自愿、无偿提供具有特定生理功能的心脏、肺脏、肝脏、肾脏、胰腺或者小肠等人体器官的全部或者部分用于移植的活动。
人体器官移植,是指将捐献的人体器官植入接受人身体以代替其病损器官的活动。
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、无偿的原则。
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坚持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。国家建立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体系,推动人体器官捐献,规范人体器官获取和分配,提升人体器官移植服务能力,加强监督管理。
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(18岁以上)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捐献其人体器官。公民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,应当采用书面形式,也可以订立遗嘱。公民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,有权予以撤销。
人体器官捐献
目前我国登记的器官捐献人数为7098511人。当生命离去时,经评估功能良好的肝脏、肾脏、心脏、肺脏、胰腺、眼组织、小肠等器官可以捐献。
器官捐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:
1、经医学判定生命不可挽救;
2、经医学评估器官可以供移植使用;
3、逝者生前没有表示不同意器官捐献;
4、家属(配偶、成年子女、父母)一致同意捐献器官;
5、有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的见证。
由于器官本身的衰老,器官捐献一般不超过65岁,遗体、角膜、组织捐献没有绝对的年龄限制。
另外,不同于死亡后的器官捐献,活体器官的接收人限于活体器官捐献人的配偶、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。
器官捐献登记方式
(一)线上登记
1.电脑端浏览器搜索“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”进入官方网站,点击“我要登记”,按提示操作即可登记;
2.微信搜索并关注公众号“中国人体器官捐献”,进入后点击下方“志愿登记”按提示操作登记。
(二)线下登记
个别特殊情况如:没有实名认证手机号码、不熟悉网络操作或需现场咨询的登记者,可前往所在地市、区(县)红十字会咨询并完成登记。
没有登记过,如果有意愿,也可以临时进行遗体捐献。只要符合捐献标准,家属确定捐献意愿,可以随时与邯郸的器官获取组织(Organ Procurement Organizations,简称opo)取得联系,在器官捐献协调员的帮助下,按规定完成遗体器官的捐献。